关于发布中国公民申办领事证件便利措施的通知
2018/06/25

 

为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便利领区内中国公民申办护照、旅行证、公认证等领事证件,驻纽约总领馆一直采取措施,协助中国公民快速顺利递交护照、旅行证、公认证等申请,现将相关措施重申如下:

一、一次性告知缺失材料

请广大同胞递交领事证件申请前,登陆总领馆网站,对照“证件服务”栏目中公布的办证须知(http://newyork.chineseconsulate.org/chn/zjfw/)备齐所需全部材料,办理护照、旅行证的申请人请提前预约办证时间(预约网站http://ppt.mfa.gov.cn/appo/),争取办证顺利圆满。如申请人递交申请时因故缺失个别材料,总领馆将采用清单打勾的方式将需补充材料一次性书面明确告知申请人,以便申请人对照准备补充,避免反复折腾。

    二、中国公民递交护照、旅行证和公认证申请“只跑一次”

办理护照、旅行证和公证手续须由申请人本人到场“见面一次”,对因故缺失个别材料的申请人,总领馆将先行受理相关申请,并请申请人选择自己方便的方式补交所缺材料,避免来回奔波。

有关补交材料的方式包括:

1、电子邮件。请将需补交材料扫描后通过电子邮件发至总领馆证件咨询邮箱cnnyconsulate@gmail.com,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办理证件类型、取证单号等信息。

2、传真。请将需补交材料传真至 212-465-1708 (护照、旅行证业务)、212-564-0030(公认证业务),请在传真上注明办理证件类型、取证单号等信息。

3、邮寄。请将需补交材料快递至总领馆护照签证办公室(Passport and visa office,Chinese consulate general in New York, 520 12th ave, New York, NY,10036),请在信封及内附材料上注明“补材料”字样,并写明办理证件类型、取证单号等信息。请勿向总领馆邮寄申请人各类证件的原件。

4、委托他人代为到总领馆补交。

“办证须知”中要求提交复印件的,可通过电子邮件、传真、邮寄等方式补交,“办证须知”中要求提交原件的,须通过委托他人代交的方式补交。总领馆在收到补交材料后将及时处理,跟进办理补齐材料的证件申请。

三、提高咨询效率

为全力满足广大同胞对办证信息的需求,总领馆建立了网站(http://newyork.chineseconsulate.org/chn/zjfw/)、微信(微信号chinaconsulate_ny)、电子邮件(cnnyconsulate@gmail.com)、人工电话(212-868-2078,接听时间为工作日上午09:00-12:00和下午1:00-4:00)、办证大厅咨询台“五位一体”的办证信息咨询体系,欢迎广大同胞通过上述渠道了解办证信息。由于电话量极大,咨询电话线路极为繁忙,建议广大同胞通过访问总领馆网站了解信息或发送电子邮件进行咨询,相关邮件将在一个工作日内得到回复。

驻纽约总领馆将持续努力,为领区内广大同胞提供高质量的领事证件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