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三类有效居留许可外国人可自2020年9月28日起入境
2020/09/25
 

    9月23日,外交部、国家移民管理局发布《关于允许持三类有效居留许可外国人入境的公告》,自9月28日0时起允许持有效中国工作类、私人事务类和团聚类居留许可的外国人入境,相关人员无需重新申办签证,但需严格遵守中方防疫管理规定。公告原文如下:

    根据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及防控需要,现对2020年3月26日外交部、国家移民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暂时停止持有效中国签证、居留许可外国人入境的公告》部分措施调整如下:
  自2020年9月28日0时起,允许持有效中国工作类、私人事务类和团聚类居留许可的外国人入境,相关人员无需重新申办签证。如外国人持有的上述三类居留许可于2020年3月28日0时后过期,持有人在来华事由不变的情况下,可凭过期居留许可和有关材料向中国驻外使领馆申办相应签证入境。上述人员需严格遵守中方防疫管理规定。 
  3月26日公告其他措施继续实施。中方将在确保防疫安全前提下,逐步有序恢复中外人员往来。
    特此公告。

    居留许可不是签证。居留许可是外国人持相关签证入境中国后,向中国出入境管理部门申办的居留证件。居留许可(图1/图2)正上方标注有“外国人居留许可(FOREIGNER’S RESIDENCE PERMIT )”字样,居留事由( PURPOSE FOR RESIDENCE )代表居留许可的种类。“居留事由”一栏标注“工作”“私人事务”或“团聚”字样的,即为9月23日公告提到的三类居留许可。签证则通常由中国驻外使领馆签发。签证(图3/图4)均有明显“签证(VISA)”标识。外交部、国家移民管理局3月26日《关于暂时停止持有效中国签证、居留许可的外国人入境的公告》中关于暂停外国人持于公告前获发的中国签证入境的措施未改变,仍继续实施。

    受疫情影响,总领馆办证大厅尚未恢复正常办公。领区内人员如确有特殊紧急办证需求,可拨打总领馆证件咨询电话212-868-2078,212-244-9498(接听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2:00,13:00-16:00,节假日除外),或发送电子邮件至cnnyconsulate@gmail.com咨询。

图1(新版居留许可):

 


图二(旧版居留许可):

 

 

图3(中国签证样式一):

 


图4(中国签证样式二):